与欧盟的关系
经济关系、贸易与投资
经济与金融
欧盟与中国的相互联系经历了显著的增长。日益增进的相互依存促进了紧密的合作以应对共同的挑战,例如要保证可持续和包容性增长,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健,充分应对老龄化所带来的经济和社会影响。因此,欧盟与中国在很多经济与金融议题上有着密切的合作,从避免金融管辖区域间的监管套利及促进合理的金融创新和监督,到解决结构性问题中的协同效应。
欧盟致力于促进欧中对彼此经济与金融市场发展的理解,这有助于欧盟和中国应对彼此经济的相互影响,找到共同的解决方案。
欧盟和中国承诺实现各自的气候和碳中和目标,一个具体的合作领域是可持续/绿色金融领域。欧盟和中国是欧洲委员会在2019年10月推出的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的创始成员。在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内,欧盟和中国共同担任分类法工作组主席,负责比较环境可持续投资的现有分类法。此外,双方还在其他领域与现有的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成员合作,如可持续披露等领域的合作。
欧盟与中国的合作需要紧密和定期的联系,目前有已建立以下年度对话机制:
- 高层经贸对话,由欧方的一位欧委会副主席和中方的一位副总理共同主持。
- 经济与金融对话,欧方由欧洲委员会与欧洲中央银行代表组成,中方由中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金融市场各监管机构代表组成。
- 宏观经济对话,由欧洲委员会和中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共同举办。
欧洲投资银行和中国
欧洲投资银行(欧投行)是欧洲联盟(欧盟)的借贷机构。欧投行由欧盟成员国所有,是世界上最大的多边金融机构和最大的气候融资提供商之一。总部位于卢森堡,欧投行如今在23个欧盟国家和28个欧盟外国家设立了代表处。与其他许多地区类似,欧投行驻华代表处设立在欧盟代表团里。
欧投行近期在中国的业务,均在《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及其他气候合作联合声明的指导下开展。双方最近一次发布气候合作联合声明,是2019年在布鲁塞尔举行的第21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欧投行已将气候行动确定为在华业务的重点,以所有对华贷款均用于支持气候和环境项目为目标。截止2020年,欧投行在中国的投资超过30亿欧元,撬动了90亿欧元进入林业、能源、交通及其他行业。据估计,欧投行投资的能源项目每年减少碳排放达340万吨,创造全职工作岗位近1700个。林业项目新增森林面积约80万公顷,每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约达250万吨,创造全职工作岗位达12万个。欧洲投资银行在中国25周年报告介绍了双方的合作如何支持了大量的气候和环境项目。另外,欧投行还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就对于绿色金融通用语言的需求展开了合作(见《第一阶段报告》 及《第二阶段报告》)。
更多信息,请访问 www.eib.org 或联系 [email protected]。
贸易
欧盟和中国作为世界上两大贸易伙伴。截至2021年,中国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仅次于美国。欧盟是中国的最大贸易伙伴。因此,欧盟和中国对于彼此的可持续发展和繁荣至关重要。
欧盟致力于维护与中国的开放贸易关系,并希望中国也确保公平的贸易、尊重知识产权并履行其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的义务。
欧盟对华贸易政策载于《 2020年欧中合作战略议程》和《 2016年欧中战略》,该战略已于2019年3月的《欧中战略展望》中更新。
2023年4月,冯德莱恩(von der Leyen)主席对中国进行了访问,并发表了她对欧盟-中国关系的看法,包括对日益不平衡的贸易关系的看法。
2023年9月举行的欧中经贸高层对话是一次面对面地讨论市场准入和其他挑战等关切的机会。
在2022年4月举行的中国-欧盟领导人视频会晤上,欧洲联盟指出,需要解决与中国市场准入和投资环境有关的长期关切,以确保平衡的贸易和经济关系。这有利于中国和欧洲的经济,也将支持疫情后的(经济)复苏。
2022年7月举行的欧中高层经贸对话重点讨论了全球经济挑战、新冠疫情造成的供应链中断以及俄罗斯入侵乌克兰对食品、能源和金融市场的影响。双方还讨论了双边贸易和投资问题,以及加强金融服务合作。欧盟和中国同意共同致力于世贸组织改革。
欧盟和中国建立了一系列定期对话,讨论双边贸易和投资关系中出现的问题。
除了双边贸易和投资关系,欧盟在多边层面,特别是在世贸组织,也与中国就贸易和投资事务进行接触。其中的优先事项是在世贸组织改革方面取得进展,以及中国按照其在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之一加入《政府采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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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2020年12月30日,欧盟与中国就《全面投资协定》达成原则性协议。该协定需要得到双方的批准才能生效。该协定将改善欧盟企业在中国的市场准入条件,有助于重新平衡当前欧盟和中国市场开放度的不对称。它还将为在中国经营的欧盟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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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执法是欧盟对华贸易战略的重点领域,也是发展双边贸易和投资的关键前提。欧盟同中国已建立了专门的合作渠道:IP Key 项目。IP Key中国项目由欧洲委员会指导,并由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实施。
欧盟知识产权局在北京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专员。
欧盟还积极帮助对中国市场感兴趣的欧洲中小企业(SMEs),即通过欧盟中小企业中心 和中国知识产权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免费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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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欧盟和中国是农业的主要全球参与者。
2020年,欧盟对中国农产品出口额达到创纪录的1769.3万欧元,占欧盟农产品出口总额的9.71%。那一年,中国是欧盟农产品出口的第3大目的地。
在进口方面,欧盟从中国购买了价值约561亿欧元的农产品,占欧盟农产品进口总额的4.25%。
欧中政府间的农业合作主要渠道有:
- 欧中农业对话:自2006 年以来,欧盟和中国每年在农业对话框架内举行会议。这一对话是欧中高层经贸对话(HED)的一部分,双方讨论共同感兴趣的话题,包括农业政策(如可持续农业、农村发展)、农产品贸易和市场准入,农业研究与创新,在国际组织中的农业合作(世贸组织、粮农组织等)等。
- 其他双边谈判:欧盟和中国在 2019 年 11月 就地理标志(GIs)的保护与合作协定结束谈判,这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欧中地理标志保护协定谈判结束是2019年4月中欧领导人会晤的重要成果。该协定已于2021 年 3 月生效。
海关合作与打击欺诈
欧盟与中国在预防、发现和打击违反海关法规的行为的合作基于:
- 2004年签订的《欧中关于海关事务的合作与行政互助协定》。
- 2023年6月签订的《中欧海关2021-2024年合作战略框架》。
- 2018年签订的《中国海关与欧盟反欺诈办公室关于打击商业瞒骗合作的行动计划》。
业务合作框架以行动计划为基础,其实施由联合海关合作委员会 (JCCC) 下设立的几个指导小组监督。
该行动计划有助于:
- 为可靠的贸易商增强供应链安全性和便利性。
- 升级授权经济运营商(AEO)互认合作。
- 实施智能安全贸易通道 (SSTL) 项目。
- 加强知识产权 (IPR) 执法。
- 打击欺诈。
- 发展统计合作。
- 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海关合作。
开展横向行动,例如:
- 加强政策交流。
- 发展信息技术(IT)合作。
- 多边框架内的合作。
欧盟反欺诈办公室 (OLAF) 负责调查与欺诈、腐败和其他影响欧盟支出和收入的非法活动有关的事项。特别是,OLAF 负责调查海关欺诈(例如,为逃避欧盟关税而对进口到欧盟的货物进行虚假原产地申报、价格低报或进行错误描述)。OLAF 与欧盟内外的国家海关当局密切合作开展此类调查。鉴于中欧巨大的贸易规模,在这方面中国是欧盟重要的伙伴。除了对收入欺诈案件的调查外,OLAF 还协调或参与涉及欧盟和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运营伙伴的大规模联合海关行动 (JC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