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我们的职责
我们的职责
欧洲联盟驻华代表团(简称“代表团”)代表欧盟所有机构。
欧洲联盟(简称“欧盟”) 是一个由 27 个国家组成的政治和经济联盟,旨在促进和平与人类发展。它建立在一系列价值观之上,尊重人的尊严、自由、民主、平等、法治和尊重人权,包括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等。对普遍维护社会多元化、不歧视、宽容、正义、团结和男女平等的各成员国来说,这些价值观是共同的。
27 个成员国将一些关键的国家能力委派给欧盟,以在内部和外部展现团结和影响力。自 1958 年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以来,欧盟实现了半个多世纪的和平、稳定和繁荣,帮助提高了生活水平,并推出了单一的欧洲货币:欧元。今天,欧盟不仅是世界三大经济体之一;它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捐助者。
代表团于 1988 年 10 月在北京成立,享有充分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代表团团长为大使级。
我们的工作
代表团的职责是处理中国与欧洲联盟之间的官方关系。在所有有关欧盟的事务中,代表团与欧盟成员国外交使团,尤其是与每六个月轮换一次的欧盟轮值主席国保持着密切的工作关系。
代表团是连接欧盟与中国政府以及驻中国的其他使团的纽带。但是,它并不处理贸易促进、领事事务以及按惯例成员国使馆、领事馆或国家旅游办公室负责的相关事务。
欧盟代表团随时了解欧洲对外行动署、欧洲委员会和其他欧盟机构在中国的重大政治、经济和其他发展动态,并促进双边合作协议的运作和发展。
我们的组织结构
代表团的组织结构如下
欧盟驻华大使暨代表团团长 Jorge Toledo
代表团副团长 Mattias Lentz
军事代表 万马可陆战队准将 (Brigadier General Allard Wagemaker)
政务、新闻与信息处处长 Michal Skrzek
贸易与投资处处长 Marjut Hannonen
经济与金融处处长 Stefan Kuhnert
绿色转型处处长 Laurent Bardon
科技处处长 Katarzyna Zelichowska
数字政策处处长 Christina Von Busch
国际发展合作处处长 Ellen Kelly
行政处处长 Michael Mansson